多地公布2023民生清单 这些事被重点关注!******
中新网北京2月2日电(记者 袁秀月)2023年,各地政府要重点办哪些民生实事?随着2023年省级两会落下帷幕,各地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民生实事清单受到外界关注与讨论。
最近,多地还陆续出台相关文件,推动重要民生实事项目落实落地。其中,养老服务、婴幼儿托育、生育支持政策、就业等成为高频词。
多地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大量增加养老床位
“一老一小”关乎千家万户,观察各地公布的民生实事清单可以看到,养老服务、婴幼儿托育、教育助学等关乎老人和孩子的话题占据相当篇幅。
在养老服务方面,多地都给出了具体的目标数字。比如,河南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完成6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内蒙古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新建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养老服务站2350个,对200所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服务功能进行拓展提升。
江西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则提到,新增家庭养老床位1.3万张。吉林的50项民生实事中包括,建设100个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100个社区老年食堂。而浙江的民生实事清单中提到,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8000张、持证养老护理员6000人。
记者注意到,多地的措施都集中在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方面,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到建设养老床位、社区老年食堂,再到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大多通过推进硬件设施建设,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也有部分地区着重“软件”,如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构建城市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等。
多地增加托位、学位 最高达10万个
在减轻生育、养育和教育负担方面,多地都提出要增加托育机构、婴幼儿托位、学位等。
如《河北省2023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提到,创建标准化示范性托育机构300家。山西的民生实事清单中提到,每个县建设1所80—150个托位的示范性公办综合托育机构。
河南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0万个。“湖北省2023年10大民生项目清单”中提到,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4万个,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5万个。宁夏提出,每千人托位数达到2.4个。《北京市2023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中则提到,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新增托位6000个。
多地还提出,要优化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其中,四川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托育服务。宁夏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完善三孩生育配套措施,试行宁夏户籍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发放育儿补贴金制度。天津的20项民心工程中提到,实施积极生育保险政策,统筹提高生育保障待遇,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并享受待遇。
在义务教育方面,多地都提出要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增加学位。如福建《二○二三年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中提到,新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5万个。浙江的民生实事清单中提到,新改扩建公办中小学校100所,新增学位8万个。
《北京市2023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中提到,新增中小学学位2万个,扩大教师交流轮岗比例,持续开展小学暑期托管服务。
“确保每个家庭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
2023届全国高校毕业生预计达到1158万人,同比增加82万人。稳就业保就业至关重要,多地的民生实事清单中,都提到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把促进青年人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如河北提出了“全省城镇新增就业86万人”的目标任务,上海提出了“新增就业岗位55万个以上”的目标任务,等等。
针对高校毕业生,多地还出台相关措施,如鼓励基层就业、返乡创业等。甘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湖北提出,扶持大学生创业项目600个以上,新增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40万人以上,新增返乡创业5万人以上。
宁夏提出,对毕业两年内初次创业学生给予创业补助,支持城市灵活就业人员从事电商、快递、送餐、家政等行业,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0亿元以上,培育创业实体9000个。
对于就业困难人员,多地的民生实事清单也有提及。如宁夏提出,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9000个,“确保每个家庭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
辽宁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严防规模性失业风险。山西则提出,推动公益性零工市场县县全覆盖,让零工等活不再“站马路”。(完)
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 快盈官网地图 |